公安司法类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24-06-20 09:21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哪些准驾车型的驾驶证需要参加审验?审验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A1)、重型牵引挂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驾驶证(B2)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C类、摩托车类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校车驾驶人需要参加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A、B类驾驶证记分在1-8分的,可以在交管12123上参加三小时网络教育,记9-11分只能参加现场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1. 参加审验教育前需先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2. 校车驾驶人只能参加现场教育。